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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9/14]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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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过一个廉洁、欢乐、文明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栏、廉政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身作则、身正为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带头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提醒。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和局党委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底线意识。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执行各项相关规定。双节临近,特别重申“七个严禁:严禁公款发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吃喝或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严禁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及贵重物品;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
  三、强化“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纪律,从严要求。局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监察室将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和例行节约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对滥发钱物、公款发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蔽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对问题直接责任人、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宝山区教育局纪委
 2017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