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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组织工作提示3
日期:[2018/3/12]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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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近阶段组织工作提示如下: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1)年初核定的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3)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详见下载文件中附件1 、附件2)
  请认真学习文件,测算2018年党员交纳党费金额。为便于工作,党办特制作党费计算表,请下载。(下载文件中附件3)联系电话:66592552。
二、2018版支部工作台帐
  为符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党办正在对2018年台帐进行修订,电子版将于3月份底供大家下载。
三、困难党员统计表
  为体现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怀,每年“七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请将《困难党员情况表》(见附件4)于4月30日前报局党委办公室邮箱(jyjdb2007@126.com)。 邮件主题“直属单位党组织编号+单位名称+困难党员情况表”。
 
                     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