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提示6(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要点)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11月份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将到宝山检查工作,请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按照9月19日组织工作提示4要求,严格落实“七个规定动作”。现将主题教育“七个一规定动作”完成时间及其它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七个一规定动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 1.对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轮训。(由教育工作党委统一安排) 2.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10月底完成) 3.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向所在党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10月底完成) 4.组织党员查找不足列出问题做好整改。(11月上旬完成) 5.组织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11月上旬完成) 6.组织党员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11月上旬完成) 7.党支部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1月下旬) 请各基层单位党组织重视过程性资料积累以备查。 二、其他学习要求 1.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把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2.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3.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的相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组织学习《榜样4》专题节目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观看、座谈交流、互动分享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