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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组织工作提示3
日期:[2019/8/19]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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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组织工作提示(3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2018年度党费公示。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公示2018年度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要求如下。公示内容:2018年度中管党费、市管党费、区管党费和局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公示范围: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示方式: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可通过校园内网、党员大会、党员传阅等,将《2018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上海市2018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宝山区2018年度区管党费收支情况》和《宝山区教育局2018年度局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821日~2019829日(7个工作日)。上交材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党费公示工作,于2019830日(周五)下午500将党费公示情况报告(附件1)报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党组织编号+单位名称+2018年党费公示反馈,电子邮箱:jyjdb2007@126.com,联系电话:66592552

注意:请各单位党组织及时登录宝山教育党建网下载专区下载2018年度党费公示内容。文件为PDF格式,打开密码:66592552

2学习用书推荐:根据宝委宣2019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通知如下:中央近日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将《纲要》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并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各级党组织要把《纲要》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基本教材,作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用书,作为中心组学习用书,作为干部自培用书。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

根据文件要求,教育局工作党委为全体党员订阅《纲要》1本,按党组织发放(小学幼儿园以学区为单位发放),请各单位于2019821-22到党办407领取并及时把《纲要》发放到广大党员手中。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办公室

                          2019819

附件1:请点击下载

党费公示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