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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明星受处分冤不?
日期:[2016/1/11]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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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菲在一首歌中唱道“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有人就这么做了,可从此身上就多了“污点”——挨了处分,你说冤不冤?
  这就是北京市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厅多名公职人员的遭遇。某明星乍现,威力大于炸弹。因为在岗的几名公职人员擅自离岗去追星,涉事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均受到处分。
  有媒体为挨了处分的公职人员鸣不平,认为崇拜明星是大众的共性,某明星也不天天露面,猴年马月冒出来一次,让偶尔撞到的人脱离一会儿岗位一睹巨星风采,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房产交易中心毕竟不是国门的岗哨,不必小题大做。
  追星是大众文化,谁也阻挡不住,也没人管追星或不许追星这样的事,你就是病态追星也不违规、更不违法。可前提是朝阳区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的公职人员违背了组织与员工的“契约”规则。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多名工作人员,除了狂热追星,最大问题是不分时间与场合。
  纪委在解释为什么要给予这些人处分时说: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追星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
  是呀,岗可是个军事术语呀,是受命“把守”的职业行为,这样的行为别说是军事要塞,就是换成学校、幼儿园、机场、医院也是不许随意脱岗的。
  还有更恶劣的违法行为,相关工作人员涉嫌侵犯该明星隐私。在其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该明星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该明星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如今,该明星相关照片和一些信息已在网上铺天盖地。这些公职人员犯下如此错误,被处分还算过分吗?
  他们的错误不在于这多看了明星“一眼”,而在于身份的错位,角色错位。作为观众时谁都有追星的权利,作为个体角色时谁也无权限制他人追星,可是当你在服务窗口的岗位时,你所代表的已经不再是个人,是代表着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了。
  现代文明人都是社会化的符号,我们以各自的角色进入一个团体,并被这个团体赋予了职业,这个职业不仅是我们生存、生活的立命之本,也是我们存在感得以实现的形式。所以,人人都要有对岗位的职业行为有敬畏感才对,这是保障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为了让每个人都尽职尽责,职业人与组织与团体与公司都有一种契约关系。
  谁缺少了这种对职业的敬畏,谁就破坏了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谁就是违约者,违约者自有规则对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