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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屠呦呦被荐看选人用人
日期:[2016/7/15]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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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刻:2015年12月10日,瑞典斯德哥尔摩音乐厅金碧辉煌,当地时间下午4时30分,身着一袭绛紫色长裙套服的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与2015年其他诺贝尔奖获得者依次走向领奖台中央,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手中接过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证书和奖章。那一刻,屠呦呦最美!
  那么,谁是屠呦呦参评诺贝尔奖的推荐人呢?据说诺贝尔奖委员会从不公布谁是推荐人,但新华社记者在采访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科学家时,意外得知屠呦呦的推荐者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路易斯·米勒,另一位推手是米勒同一实验室同事、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华裔研究员苏新专。他们和屠呦呦素不相识,但米勒本人是一位研究疟疾的专家,对疟疾研究成果极为关注。早在2007年,米勒就对青蒿素这一研究成果抱有浓厚兴趣。作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他每年都会收到诺贝尔奖评委会的推荐表格,而懂中文的华人科学家苏新专的任务是帮他寻找推荐人选。于是,他们二人决定推荐屠呦呦作为诺奖的候选人。其推荐的唯一依据是青蒿素为人类作出的贡献,而不问英雄出处,不问是否有院士称号或是否取得过博士学位,从而排除了对屠呦呦各种不公平的非议和争论。因此,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是与米勒和苏新专两位科学家的慧眼和力荐密不可分的。我们在向屠呦呦致敬的同时,也应向推荐者表示敬意和谢意!
  由屠呦呦被推荐为诺奖候选人并成功荣登诺奖宝座,想到选人用人这一古老而年轻的话题,于是引发笔者一番感慨。
  据《战国策·燕策》记载,燕昭王继位之初,采纳大臣郭隗的建议,构筑黄金台,拜隗为师,从此招揽天下英才。于是,乐毅、邹衍、剧辛等贤能之士,从他国纷至沓来,士争凑燕。对此典故,后人多引为鉴,且上升为规律性认识,即“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无不反复证明这样一个朴素的真理:得人才者得天下,失人才者失天下。而得到人才,无非是两个途径——自荐与他荐。自荐者如毛遂,他荐者则不计其数。
  毛遂自荐的故事妇孺皆知,这里不再赘述,而笔者讲的是另外一个自荐的故事。南宋权相韩侂胄一次宴请客人,府外有人拜访,名片上写“水心叶适候见”。但大学者水心先生叶适恰好正在座中。于是主客都大笑,要让这个冒名顶替者闹个笑话。韩侂胄一面请叶适躲进隔壁房间,一面吩咐迎客。谁知这位假叶适入座后并不怯场,而是议论风生,言辞高妙,对叶水心一些脍炙人口的文章也不以为然,大加修改和评点,令在座的人骇异不已,惶惑“天下真有两个才华横溢的水心先生吗?”原来,这位叫陈谠的狂生虽满腹经纶且中进士,但多次自荐无门,大约陈谠正是知道叶适在府上,才用这样惊世骇俗之举来警醒权贵:“欲野无遗贤难矣。”韩侂胄并未责备陈谠,而将其收属门下。
  封建社会尽管民间人才济济,但仅有少数幸运者脱颖而出,多数难免隐晦终生。如果陈谠不冒名“自荐”,恐怕也只能被遗弃村野了。故此,此狂生冒名虽不足取,但借突兀之举以警世,倒是令人感佩的。
  在我国古代,官吏都有推荐良才的职责。举荐贤能之才,被称为“荐贤”或“进贤”,举贤者首先得“贤”。古人说的“荐贤者贤”,不只是说举贤者要有察人、识人的慧眼,能够见微知著,把人看准看真,更重要的是说举贤者当以国家、社稷为重,不抱私心杂念,更不会因荐贤而贪功为己、谋取私利。在这方面,古有两人可作为镜鉴。一个是晋国大将羊祜率兵伐吴,后病重回朝,向晋武帝司马炎再三推荐杜预接替自己,然后将荐稿烧掉。晋武帝不解,问道:“举善荐贤乃美事也,卿何荐人于朝,即自焚奏稿,不令人知耶?”羊祜回答:“拜官公朝,谢恩私门,臣所不取也。”其意是说他不想让杜预知道后感谢自己,因为这是朝廷对他的任命,不应感谢个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羊祜自焚奏稿”的故事。另一个是西汉时的孔光,是孔子的十四世孙,历经成、哀、平帝三朝,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经他举荐提拔的人,可谓不计其数。他每“有所举荐,唯恐其人闻知”。他举荐别人做官,根本就不让本人知道,更不图被举荐者的感谢了。羊祜、孔光这种出于公心的推人用人胸襟和品格,为“荐贤者贤”作出了最好的注脚。
  现实生活中,这种“荐贤者贤”的故事很多,不少同志从基层走上领导岗位,还真不知道是谁推荐了自己,因而从内心总感恩于组织,把干好工作当作对组织和领导最好的报答。但也有人心存私欲杂念,以推荐提拔干部的“恩人”自居,或明或暗让其本人知道自己的举荐之功、提携之劳,以使其不忘“谢恩私门”;也有人把党委的集体决定变成个人的“举荐”之功,大言不惭地表白:“不是我力排众议、全力提携,你是通不过的”;更有人把干部人事纪律抛之九霄云外,向提拔对象透露讨论细节,将谁有不同意见,自己怎么相争和盘托出,其目的还不是想让被提拔者对自己感恩戴德?如此做法,不仅暴露了一些人党性不纯、公心皆失、私欲作祟,颠倒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而且极易产生错误导向,使一些人误以为靠组织不如靠个人,干工作不如找关系,两者相互依附,推波助澜,把同志之情异化为人身依附。如果任之蔓延,极易形成小团体、小圈子,滋生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由用人不公、用人失察导致的腐败案件数不胜数,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治国理政,贵在一个“公”字,难在一个“正”字。子曰:“政者正也。”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其一,心正则公,公则不为私利所惑,正则不为邪恶所媚。其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将“公”与“正”用之于选人用人,就要体现在求贤若渴上,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宽阔的战略胸怀,站在国家前途、人民利益的高度,以求贤若渴、视才若命的姿态,重视人才,广纳人才,择天下人才而用之;就要体现在选贤任能上,广布识才之眼,畅通荐才之道,完善选人之规,杜绝唯学历、唯文凭、唯年龄的片面人才观,用智慧来辨别人才,用实绩来甄别德才;就要体现在五湖四海上,不搞亲疏、不搞圈子、不搞山头、不看来头,让所有人才都平等进入选拔任用的视线和范围。如此,就能形成人才辈出、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
  时下,随着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荐干部仅凭“公天下”的觉悟是不够的,关键要紧密编织制度的“笼子”。一方面,提倡采取实名推荐,领导干部的推荐意见既要如实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还要记录在案,以提高责任的约束力;另一方面,要建立推荐责任追究制,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严格按规定追究推荐人的责任。一旦与推荐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建立起来,推荐干部就有了刚性约束,选人就不会“程序空转”,不正之风就难以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