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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教育人才)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8/19]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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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教育人才)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宝委组[2019]183号)的要求,现将教育人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教育系统中出类拔萃,为教育发展提供专门性服务,且对本区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申报类别

1.优秀人才团队;

2.拔尖人才(在拔尖人才评审中优秀者即为领军人才);

3.青年尖子。

原则上同一申报人以上三类只能择一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优秀人才团队

人数一般应在6人及以上,成员政治意识强,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教育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或发展潜力。

2.领军人才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121日以后退休)。

3.拔尖人才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踊跃投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宝山创新驱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本专业中具有一流学术、科研水平,且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121日以后退休)。

4.青年尖子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技能和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121日后出生)。

申报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教育人才团队、个人的人员,还应同时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1.优秀人才团队

团队领衔人必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教育领域显示出较高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或发展潜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团队成员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其它同等奖励。奖励要求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

(2)团队成员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较深造诣,近三年来,在市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且正式出版专业理论著作1本及以上,且系第一作者。

(3)团队成员在育人、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三年来,教学大奖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

2.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师德高尚,在本领域、本行业、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本人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其它同等奖励。奖励要求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

(2)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较深造诣。近三年来,在市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且正式出版专业理论著作1本及以上,系第一作者。

(3)在育人、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近三年来,教学大奖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

(4)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信,被评定为市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3.青年尖子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师德高尚,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职称条件,但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与能力,近三年的研究成果获得区级教育科研评比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承担主要研究任务者(列课题组前三位);或课题被立项为市教研室青年教师基金会课题者。

(2)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近三年参加由市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市中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宝山区教育局党办A407,李老师。

可事先电话联系:66592552,13661828018

2.报名途径: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宝山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拔尖人才、青年尖子)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通过后推荐进入评审平台。

3.报名时间:各有关单位接受报名的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1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4.报名要求:带好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1:报名材料/news_file/file/2019/2019081910006722672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