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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学生的选举权——三中心小学 徐佳敏
日期:[2013/11/18] 作者:[宝山教育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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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中的第二章节【提高教师的素养】,结合自己这几年的教育经历,感触最深的是“请尊重学生的选举权”这一篇文章,当今社会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盛行“以学生为主体”的口号,那什么是真正的“以学生为主体”呢?,该怎么体现呢?“请尊重学生的选举权”这篇文章很好地告诉了我们:如何做到真正尊重学生,从哪些方面来尊重学生,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教育。
  结合自己的教育经历谈谈我自己的感受:以学生为本,就必须从发自肺腑地爱学生入手,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看待,用真心去关爱全体学生。下面摘录了其中包含“爱学生的前提、基础、根本”的三句话与大家同勉: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理解学生是爱学生的前提。
  2、尊重学生、善待学生、信任学生是爱学生的基础。
  3、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是爱学生的根本。
  我们学校在“尊重学生”方面做得很好,在学校选举进步奖的方式(5选3)上就充分尊重了学生的选举权,我在此基础上还稍微做了些改动(增加自我推荐的环节),流程如下:
  1、学生自我推荐。(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想法,并产生由此而来的自豪感)
  2、筛选出5名候选人。(老师在此表扬落选学生的进取精神和勇气,并让同学们来谈谈和5名候选人相比较的不足之处,为他们以后的努力指出方向)
  3、推选出3名最终人选。(培养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
  在此过程中老师不是权威,但要起到主导作用,尊重学生的选举权也决不是“一切听命于学生”。但“主导作用”重在“导”——开导、疏导、引导,而非“一手包办”地“领导”。教师对学生的引导主要在平时大量的,各方面的,或理直气壮或潜移默化的教育,这些教育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让学生懂得辨别美丑善恶是非的道理,并把   这种道理转化为植根于心灵的道德信念。
  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举权,是提高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主人翁责任感不可缺少的因素。